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40.有些灵人从天堂被告知,水星灵曾被应许他们会看到主。于是,我周围的灵人就问他们,他们是否记得这应许。他们说,他们的确回想起来了,但他们不知道这应许是不是以不容置疑的方式作出的。就在他们彼此议论这一点的时候,天堂的太阳向他们显现了。只有那些至内在或第三层天堂的人才能看到天堂的太阳,也就是主;其他人只能看到由此而来的光。一看到这太阳,他们说,这不是主神,因为他们没有看见祂的脸。与此同时,灵人继续彼此交谈,但我没有听见他们说的话。这时,太阳忽然又出现了,主就在它中间,被太阳的光环围绕。一看到这一幕,水星灵深深谦卑下来,并沉了下去。这时,主也从那太阳向这个星球的灵人显现,这些灵人为人时,曾在世上看到过祂。他们所有人,一个接一个,因而许多人依次承认,这是主自己;他们当着所有会众的面承认这一点。然后,主还从那太阳出来,向木星灵显现;他们大声宣称,这是主自己;当宇宙之神向他们显现时,他们曾在自己的星球看见过祂。主是天堂的太阳,是那里一切光的源头(AC 1053, 3636, 4060)。主向那些在其属天国度的人如此显现,在那里,对主的爱居于主导地位(AC 1521, 1529-1531, 1837, 4696)。祂出现在右眼层面上方的中等高度处(AC 4321, 7078)。因此,在圣言中,“太阳”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(AC 2495, 4060, 7083)。灵人和天使看不见尘世太阳,取而代之的是一团黑暗,这黑暗不是在前面,而是在后面,与天堂太阳,也就是主相对立(AC 9755)。
5057.有一次我看见一个大石臼,旁边站着一个人,手里拿着一个铁器。他出于幻觉以为自己锤打石臼里的人,以可怕的方式折磨他们。他以自己所行的为极大快乐,这种快乐被传给我,使我能了解它的性质,以及它在这种人里面何等强烈。这是一种地狱的快乐。天使告诉我,这就是在雅各后代当中占据主导地位的快乐。他们感觉再没有比残忍对待外邦民族,将他们所杀之人曝尸荒野,任由野兽和飞禽吞食,用铁耙和铁斧活生生地把他们砍成碎片,或叫他们经过砖窑(撒母耳记下12:31),还击打小孩子,把他们扔在地上。这种事从来就没有被吩咐过,也从来没有任何人被允许如此行,除了扭了大腿筋的人外(5051节)。这类灵人就住在右脚跟之下,住在那里的奸淫者也是残忍的。
有鉴于此,令人震惊的是,竟然有人以为这个民族优先其他民族而蒙拣选。正因相信他们是如此蒙拣选的,所以许多人仍确信这个观念:人的生活无济于事;因此,被接纳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,无论人过着怎样的生活。然而,凡理性正常的人都能看出,以这种方式思考违背神性,因为神性是怜悯本身;因此,如果获得天堂是靠着纯粹的怜悯,而不关心生活,那么人人都会被接纳,无论有多少人。在有可能将人接入天堂的情况下,却将他扔进地狱,让他在那里受折磨,这不是怜悯,而是怜悯的对立面;优先于另一个而拣选这一个不是公义,而是公义的对立面。
因此,那些以为并确信有些人被拣选,其余的未被拣选的观念,以及被准许进入天堂是靠着纯粹怜悯的观念,无论他们过着怎样的生活之人大多是那种过着邪恶生活的人。如我有几次所耳闻目睹的,这些人被告知,主从不拒绝任何人进入天堂,他们若愿意,就能凭经历知道这一点。为此,他们被提入某个天堂社群,住在那里的人都生活在对良善的情感中,也就是过着仁爱的生活。但是,一到那里,他们就因邪恶而开始遭受折磨和内心的痛苦,因为他们的生活与天堂的生活相反。当天堂之光照在他们身上时,他们在这光中看上去就像魔鬼,几乎完全不成人形。有的脸陷了下去,有的全都是牙齿,就像柳条箱,有的又不同,看上去就像怪物。他们因此而憎恶自己,被自己吓到,一头栽入地狱;并且对他们来说,地狱越深越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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